“爸爸,”她悄悄說,“爸爸。”這兩個字就夠了,他可能聞出來了。
他溫柔地把她從床上抱下來,帶她到盥洗室里。幾分鐘後,關鍵的一刻來臨了。
“我們把床單扯下來。”爸爸說。等他伸手扯床單的時候,有個東西跟著床單啪的一聲落到了地上。是一本黑色的印著銀色字母的書,恰好落在這高個子男人兩腳中間。
他低頭看了看書。
他又看了看女孩。她膽怯地聳聳肩。
然後,他專注地看著書,響亮地讀出了書的名字——《掘墓人手冊》。
原來它叫這個名字,莉賽爾想。
沉默在他們之間靜靜蔓延。這個男人,這個女孩,這本書都無聲無息。男人拾起書,用溫和的聲音說起話來。
兩人的對話
“這是你的嗎?”
“是的,爸爸。”
“你想讀它嗎?”
仍然是︰“是的,爸爸。”
一個疲憊的微笑。
一雙閃爍著光芒的眼楮。
“那我們最好待會兒再來讀。”
四年後,當莉賽爾在地下室里開始寫作時,這次不幸的尿床事件讓她有如下的感慨︰首先,最慶幸的是爸爸發現了那本書。(幸好以往要收洗床單的時候,羅莎都讓莉賽爾自己鋪床疊被。“快點弄好,小母豬!你要磨蹭一整天嗎?”)其次,她為漢斯‧休伯曼在她的教育中所起的作用而感到無比驕傲。她寫道︰
你不會想到,教會我讀書的不是老師,而是我爸爸。別人都以為他不是個聰明人,雖然他確實讀得不快。但不久我就了解到,文字和寫作曾經拯救過他的生命。或者,至少說,是文字和一個教他拉手風琴的人救了他……
“眼下,”那晚,漢斯‧休伯曼把床單洗干淨並且晾好之後回到了房間,“得開始我們的午夜課堂了。”
昏黃的燈光亮了起來。
莉賽爾坐在冰冷的干淨床單上,又害臊,又興奮。她一想到自己尿床的事就覺得無地自容,可是她要開始讀書了,她要開始讀那本書了。
偷書賊。第一章。
Markus Zusak
ISBN:9789866973420
偷書賊算是一本暢銷書吧 ? 久聞它多麼地啟發人心,實際讀來卻備感辛苦。並不是它的文字複雜,正好相反,也許是因為講述小女孩的故事,因此格外的用詞簡單。但我備感疑惑的點之一,是身為講述者「死神」的身分不明。以故事本身來說,其實是頗為動人。然而「死神」的存在,以及其講述的風格 (也就是作者文風) 讓我備感不耐。他說自己去收取「靈魂」,在面對戰爭的死傷時流露感嘆,卻又無能為力。感覺他並不具備定人生死的能力,無法選擇對象。就這點來看,他像是個單純執行任務者,任務就是「收取死去的靈魂,交遞到別的地方去」。但是他又時不時提到人努力躲開他、逃脫他的手,又好像說他具備有某種決定的權利。總之,我覺得這個死神連對自己的定位都很不清楚。而他在講故事時又不好好講,總是拖泥帶水講一大堆口白,又時不時要事先爆雷,許許多多的 「那時她並不知道…」之類的試圖呈現一個全觀者的角度,但又不夠全觀、分析。對我來說,這本書完全敗在死神硬要湊一腳。上面這一段是我蠻喜歡的段落,也就是莉賽爾識字的開始。
關於識字和讀書這件事我很有感覺。從小我識字識得很快,但卻口齒不清。沒錯 ! 現在人家說我講話字正腔圓,發音超級標準,但沒想到我曾經有沒人聽得懂我講啥的困境 ! 但也就因此,讓我躲進書本的世界,書本不會問我問題,也不會糾正我的發音。五六歲時,靠著看電視認識不少字,小學二三年級開始看所謂的世界文學名著 (完整版不是兒童版),「傲慢與偏見」和「簡愛」大概是當時的我重看最多次的書。那時媽媽還買了不少本黃明堅,皇冠出的「為自己活」、「新游牧族」、「單身貴族」也看了好多遍,三毛的書也少不了好幾本,她和荷西幾乎變成我們的家人,好像住在隔壁似地 (明明人家遠在西班牙啊 ),還有瓊瑤比較早期的作品,比如「船」和「寒煙翠」,郭良蕙的「加爾各答的陌生客」等等。
怎麼看書呢 ? 我媽對我們有很高的家事要求。通常一回家並不是寫作業,卡通更是不曾在家出現過,第一件事是換衣服然後開始擦桌椅書櫃、吸地板地毯、擦地板、擦衣櫃、擦所有能看到的傢俱。那時我們家不小,傢俱又全是白色,分明是要搞死我們,怎麼擦都沒有結束的時候。我媽很鼓勵閱讀,不過她要我讀的是國語日報、兒童版偉人傳記,並且要背下來、在她面前朗誦,背不出來還會被她揍。哇喔,不知道現在還有沒有父母搞這一套呢 ? 那時我常常被媽媽罵笨、因為看完沒辦法立刻重點摘要一遍給她聽、或者背書不夠快。雖然沒辦法滿足媽媽的期許,但在她的鼓勵下,我對閱讀的食量大開,開始偷讀姐姐或她書架上的書。所謂偷讀,就是在不正常的時間、不是在書桌前的時候讀。那就是:做家事的空檔。
因為要擦各房間的傢俱櫃子,就會碰到爸爸、媽媽、姐姐的書,我就會偷讀個兩三頁,還要豎起耳朵聽有沒有大人靠近的腳步聲,若有就要立刻物歸原位裝沒事。還記得我在四年級時讀了施寄青的「走過婚姻」,當時我知道這本書很不適合我看,比起其他許多書,這本書要敏感的多,因為它跟家裡的未來習習相關。我讀了好幾遍,但讀的時候要特別小心。而且,我超喜歡鉛字的長相。這樣說起來不知道會不會很奇怪 ? 對書印刷的字體有特別的愛好,最愛的很接近儷宋體,在不看書的時候,我會自己在腦中回憶讀過的「文字」長相,然後反覆在腦中依著鉛字想像文章如何進行。偷時間看書、與想像鉛字,就是我小時候最大的娛樂,而且可以一邊做家事一邊進行。
另外一個偷看書的時機,就是棉被裡。其實這是跟我姐學的,但她很快放棄了這個非常不健康的活動。不過我卻學了起來。小時候我晚上睡得很差,總是很害怕。媽媽睡前看書的燈光,映在我們房間前的牆壁上,讓我知道她還醒著,感覺自己不那麼寂寞。但是當連媽媽都熄燈的時候,失落、寂寞、空虛一股腦兒湧來讓我招架不住。偷偷在棉被裡,依著小夜燈看書,填補了我對「一個人醒著」的害怕。很快地我的近視瘋狂加深,被媽媽發現了偷看書的罪行。在棉被裡看的,是那時候在小學生很紅的亞森羅蘋全集。因為是跟同學借的,必須趕進度看完,外加真的上了癮,非常努力地要一口氣看完。像這種書,被抓到真的是很丟臉,感覺媽媽露出不以為然的表情。但對不能看卡通的我來說,亞森羅蘋不但有趣也是跟朋友聊天的重要話題呀 !
另外一個很愛的兒童讀物是漢聲的少年及青少年系列。愛到欲罷不能,但又不好意思跟家人要求買 (我們家的小孩如果有什麼要求通常是遭到冷言冷語的回應。其實家境還不錯,至少比現在好,卻不能隨心所欲地買書。家裡應該是認為小孩沒有發言權吧 ? 買書不是壞事,但如果是我們主動提出,就不是件好事。總之我們從小就知道閉嘴,不要有要求,不然不但可能得不到還會遭來一頓打罵。不過這是小時候啦…過了二十歲之後就大不相同了。這樣的教育方式,也是有它的優點在。),都跟同學借然後特別喜歡的段落在去書店印一下,讓自己能擁有片段。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這種缺乏感,長大之後能買想買的書實在是覺得太爽快啦 !!
回憶起這些童年小事,突然好想媽媽和爸爸啊。東聊西扯,還真是離題太遠。本周忙著看展、兼看其他的書,有跟歷史或紀實相關的,以後會再慢慢獨立筆記。倫敦的天氣終於比較暖了,每天的最高溫度在 19 -22 度之間,真是太開心了 ! 希望大家都有愉快的周末 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