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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上拿起單眼好像也有三年了。小時候曾經很想玩底片單眼,但光是對焦就對到目啾要脫窗,第一次拍還很自不量力地跑去拍夜景,洗出一卷鬼遮眼,丟臉到死的相片後就斷了學攝影的想法。直到永明大力鼓勵,不知道他是哪隻透視眼看到隱藏在哪個角落的潛能,大力鼓吹讓我重拾信心。反正數位時代,我再也不用洗出鬼遮眼的照片貽笑大方了,一指CLICK所有難堪刪掉就好,還省硬碟空間,多省事 !

新手拿相機,在大師的指導下,KIT 立刻就被丟棄一旁,50 F1.8 這顆便宜鏡頭成了鏡頭蓋,24 小時任何場景任何光線都只用它。而拍照的題材也很簡單,不拍夜景星芒,不拍雲海日出,不拍車流迴轉,只拍生活日常大小事。

為了不驚動被攝者,連觀景窗也不看直接按下快門也是常有的事,失焦的狀況是家常便飯。

手抖的狀況也所在多有。

曾追著小小的外星人標幟走遍倫敦大街小巷,它們的現身就像擲到杯筊一樣令人雀躍。

兩個 LOOK,有什麼好拍的呢 ? 其實這是 Angel 附近的商業大樓,在整修的時候延著人行道全部圍起隔牆。臨時隔牆上除了仔細說明整建計劃,透過 LOOK 中間兩個圓洞還可以「窺視」重建過程唷 ! 當時經過時天色已暗,因此LOOK洞裡烏漆媽黑 !

在西倫敦散步,看到 Vivienne Westwood 西方有佳木夫人年輕時的店鋪,自然也要拍一下。然而當時根本不管光圈的我,總是拿起相機就按快門,結果景深不夠深 !

 

這些照片都是拿起相機立刻拍,免得驚擾了人。

去小威尼斯 (北倫敦) 散步,七彩船塢繽紛活潑,拍出來的照片卻很糟。果然 50MM 還是讓人力有不逮啊 !!

在牛津街後方 BANKSY的塗鴉,現在已經被清掉了 !

帶點堅果,到 HYDE PARK 讓松鼠追著你跑 !

在冬末的陽光裡喝一杯蔬果汁,身心靈都準備著春天的到來 !

 

這些都是拿著相機不到一年、全程使用 50 1.8 拍的…要把所有的相簿翻過實在太累,就隨便抓幾張吧。裡面的技巧空洞,錯誤百出,但拍下每一幀照片的過程對我來說卻是歷歷在目。對別人來說,也許沒啥意思,對我,卻是記憶的浪潮。

攝影是很私密的。很多人拿起單眼,好像把機器摸透了,就會成為大師。然而什麼是大師呢 ? 是拍出像月曆一樣的照片嗎 ? 瞭解機器操作是重要的,但並不代表它是好照片的絕對要素。許多人也許拿起相機,心中已經有了一種打算,要拍出怎樣的照片。能夠拍出 XXXXXX的照片,就代表我成功了 ! 好像打電動要破關,全破之後我就得道了 ! 就可以一統武林了吧 !

然而對我來說,我只想紀錄下一些生活的片段。因為那些,才是對我有意義的。沒有什麼技術性,不需要搖黑卡,但每一個不完美的影像都帶出當時的氣味聲音,很片段的心情。

從來不為攝影寫什麼文章的我,老是覺得自己這樣吊兒啷噹的個性,寫個攝影文應該會被笑。會注意調一下光圈快門,應該是我拿相機一年多以後的事,而且還是很隨興的。觀景窗也依然只用瞄的對焦,有時手上提太多東西,只能單手勉強舉起相機、頭還要歪一邊去配合,還對什麼焦構什麼圖啊,感覺有到就好 !

我很幸運,因為啟蒙我的大師堅持只讓我用 50 1.8,在他的刺激之下我就乖乖地習慣了被固定的焦距,久了也不覺得不便。雖然進步緩慢,但在焦段的侷限下,可以看到另一個角度的世界。現在想來,如果一開始就習慣了變焦鏡的方便,我可能要花更長的時間學構圖吧 ? 或者會更不滿足,也許會成為器材控。而在這種慢吞吞的演化中,自己的視角似乎一點一滴地被雕塑出來了。



最近因為史姑娘也開始拿單眼,跟她聊相機的機會大幅增加。一來一往的過程中,也讓我回憶起當初開始拿相機的初衷,和一路莽撞隨興的路程。當初考慮了超過半年,買下了 S 30 1.4,大滿足的心情還歷歷在目,從此取代 50 成了新的鏡頭蓋。如今,我的第一台單眼被人給騙走了,手邊的是買不到一年的 7D,鏡頭也有好幾顆……其實,我的技術還是一樣爛。增加的只有白痴的自我良好,一心追求情溢於辭,靈濃於影這回事。


 

再仔細的打光、再精準的對焦、使用再好的配備又如何 ? 按下快門那一刻是如何的心情 ? 兩三年後看到還會感動嗎 ? 還是只是試試器材的習作呢 ? 就像 Annie Leibovitz 的攝影展,最讓我印象深刻的,是她為 Susan Sontag 拍下的那些極致生活化又隨興自然的照片,裡面飽含的生命與記憶銳利地刻畫在觀看者的視覺中樞。



就以此篇和史姑娘互相勉勵吧 ! 期待我們下次的出遊唷 !



 


 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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